近日,在北京举行“2012律政年会暨年度精英律师揭晓酒会”,此次酒会由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主办。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建议,国有银行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做小额贷款业务。
“目前民间金融相当一部分资金,是从主流银行经过非正规渠道流出来的”,王卫国表示,这种民间资金往往有非常高的利息,超过了债务人的收支平衡,因此债务人的破产的风险极高,结果导致很多资金收不回去。
因此,王卫国认为,与其让民间借贷成本高企,不如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小额贷款基金。
历史上已有成功案例,王卫国举例说,当初汇丰银行进入中国时,要求必须在中国建立一家小额基金贷款,后来发展的非常好。
他强调,目前的金融监管管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监管办法,国内经济对于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高,这样就造成企业的负担越高。而且目前金融资产90%是在国有银行,为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来源就更少,而小额贷款又是一个熟人社会的游戏规则。
小额贷款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而我国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大力扶持其产业发展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王卫国表示,未来工作的重点在于加大结构性改革,增加小额贷款额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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