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行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现将贷款卡年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卡年审对象:2010年1月1日前在本地人民银行申请办理的贷款卡。
二、办理贷款卡年审须先到人民银行领取《贷款卡年审报告书》文本及申请书电子版(电子版可登录互联网进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xfjr.gov.cn/Consult.Asp?bclass=4),并按要求填写。办理贷款卡年审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贷款卡。
2、申请办理贷款卡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办理地点:人行办公大楼一楼营业大厅(地址:襄樊市胜利街9号--南湖广场); 咨询电话:3627131,3627147
四、正常年审不收费。
五、对贷款卡年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年审的借款人,我行将依照《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及《湖北省贷款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贷款卡暂停或吊销处理,贷款卡暂停、吊销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特此公告。
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贷款卡管理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