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担保公司违规经营的消息屡见报端,“非法集资”、“高息吸储”、“套现”等词汇常与担保纠缠在一起。作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重要融资“桥梁”,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由于监管存在“真空”、利益驱使等因素,一些担保公司特别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违规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使得担保业危机“潜伏”太深。
违规操作五花八门
近日,一个名为“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打着“创业投资”名义,面向中老年人举办“理财讲座”,以高额回报为饵吸收公众存款。根据警方查证情况,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近期房价上涨,北京一些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客户打算出手购买另一套房。商业银行不能为这套房贷款,担保贷款公司却蠢蠢欲动。除了贷款担保的主业之外,担保公司还额外提供个人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的套现服务,经过一番腾挪之后,原本用于消费的信贷资金就曲线流入了楼市。
除此之外,郑州多家公司以投资担保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担保公司如骨牌般倒下,许多地方出现挤兑事件。温州民间借贷问题链断裂后,波及到担保企业,并顺势火烧连营把风险传导给相关银行;一些城市,从报纸电视到电梯、公交站台、车身,满大街都是担保公司的广告,要么是高收益理财,要么是快速放贷。违规操作如此扎堆儿,让许多人都见怪不怪,不以为然。
银行“有利可图”监管程度不均
担保业如此乱象丛生,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负责人指出,担保公司受监管程度不均衡是导致问题严重的原因之一:“以陕西为例,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有133家,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却超过500家。这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需进行工商注册就可挂牌营业,而融资性担保公司却要取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一‘松’一‘紧’造成两者之间受监管程度的不均衡。”
而在广东,2011年广州拿到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382家,但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担保”字样的公司接近3000家。社会上对这两类公司的区别并不清楚,主管部门也只能规定没有许可证的公司名称中不能出现“融资”字样,但这类公司很多都在从事放贷业务。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规范整顿后的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全国共计6030家。据了解,行业整顿后,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地方金融办等政府部门的监管,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事实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数量远远多于融资性担保公司。
另外,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密切配合”成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据北京市信用担保协会会长李世奇介绍,一些基层银行的营业网点为完成考核的存贷款任务,往往要“外包”,关键时刻要靠担保公司拉存款。因此在合作时,只看中担保公司拉存款的贡献度,对其真实经营状况调查不充分,一些因虚假注资、虚假保证金、违约拒绝代偿而官司缠身的担保公司,却与中小银行合作得风生水起。银行迷信担保公司的所谓注册资本金而不注重审查其真实财务状况、担保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
加大违规经营惩戒力度
银行体系内一连串与担保等灰色金融相关的案件频生,给金融稳定和银行声誉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从大型国有银行到中小银行普遍存在的较严重的内部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这些风险长期隐蔽得很深,最终酿成案件,暴露了严重的制度漏洞、内控虚设、内审无效、管理薄弱和案件防控能力的严重不足。
对此,李世奇认为,管理者应严格管控行业内大面积存在的虚假游资、过度担保等高风险现象,最大程度地减小其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现在,担保机构也好,小贷公司也罢,审批权都在地方,如果只管生,不管养,势必会纵容一群“野孩子”、“坏孩子”,他们闯下大祸后溜之大吉,最后还是得由政府来收摊子。
担保业经营中盲目贪大、过度担保滋生的种种乱象,提醒相关部门必须正视监管缺失的问题,通过更严格方式治理行业积弊,加大对违规经营的惩戒打击力度。商业银行也应吸取担保业之乱的教训,通过建立有效的互通信息平台,共享行业数据和敏感信息,严格准入审批制度。面对良莠不全的担保业,要严格审查担保机构的真实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在从业资质、风险控制、业务操作规范和财务真实性等方面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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