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是指诉讼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主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等。
(一)讼保全担保的主要方式:
为申请人担保;
银行向法院出具保函;
用自有资产为申请人向法院做担保。
(二)业务程序
申请人或代理律师向担保公司提供案件、保全标的物有关资料,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或物的担保)资料;
担保公司进行项目处理,确定是否同意担保;
签定《委托担保协议书》、缴纳保证金、担保费,办理落实反担保措施有关手续;
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缴纳保证金及手续费;
银行向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保函》。
(三)、诉讼保全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诉讼状及其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诉讼保全申请书;
保全标的物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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