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审计署公布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结果。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11月,审计署整改问题资金共1055.98亿元,其中涉及到5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审计署还通报了土地让金、保障房专项资金等方面的违规与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金额近1056亿元
截至2012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55.98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审计发现的112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60多人被依法处理。
中央部门尚有26亿金额未整改
截至2012年10月底,本次审计查出的50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金额102.81亿元,已整改76.21亿元,其中上缴中央财政6.86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35亿元,通过加强管理、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64亿元。
追缴135.05亿土地出让收入
对于违规批地用地、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已纠正违规征收占用土地20.01万亩,追缴收回土地出让收入135.05亿元,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46.4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上缴国库,并进一步规范了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保障“三类住房”用地、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管理等制度。
近27亿保障房专项资金曾被截留挪用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的情况,相关地方已补提或补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67亿元,落实配套资金0.85亿元,并制定了分期补提或配套计划。对审计不合格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审核,除取消近700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外,还清退了918户不符合条件的入住家庭或享受补贴家庭,追回补贴资金24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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