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建部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特在成都成立成都管理部。目前该部已专门联系一家担保公司洽谈西藏职工在四川省境内公积金业务,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区住建厅的这一措施,对广大在藏的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党的十八大把民生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提出了全民住有所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项措施的实施,正是落实十八大精神所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
在西藏自治区,选择异地购房是很普遍的现象。由于西藏与四川接壤,再加上成都气候宜人,我区干部职工大部分都选择在成都购房。据调查统计,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异地购房的群体中,约有80%的人选择在成都及其周边买房。但由于受担保难、无法确认等问题的制约,在成都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面临着担保“瓶颈”制约。
这项措施的实施,是解决这一“瓶颈”的有效措施:
有了公司,免去了购房者找人担保的苦恼。目前在西藏,很多人异地贷款购房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进行,找担保人担保贷款。但由于大家都要买房贷款,担保人越来越难找。而且目前在西藏的商业银行还都未提供异地房屋抵押贷款,所以异地购房也越来越麻烦。担保公司的出现解决了大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成都购房担保难的问题。
对于西藏的大多数工薪族来说,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一项不错的选择。区住建厅这一措施的实施,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全面改善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具有积极的意义。
由于西藏的地理位置特殊,虽说现在西藏的交通状况已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进出一趟西藏相对进出内地一些城市而言,花费成本还是很高。这一措施的实施,免去了购房者奔波劳累之苦,也节省了时间和资金。花少量的钱办大事,实现了担保公司和购房者本人的“双赢”。
目前,西藏区相关政府还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异地公积金办理业务的范围。特别对于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要特别关注,提升他们的购房能力,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这些举措的实施,能切实解除在西藏工作并为西藏建设发展付出心血和汗水、作出贡献的广大干群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安心西藏、奉献西藏,为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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