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正通过积极争取定向私募债试点、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公租房建设项目以及探索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等方式,建立针对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的融资体系。此前我国首批资产支持票据的成功发行,促使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实际应用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也给公租房建设的融资带来了新选项。
众所周知,财政补贴可以成为公租房建设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但不可能是全部。其与当前业界所认可的建设成本有很大一段距离。
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想方设法,希望引入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投资。但对公租房真正感兴趣并踊跃参与的企业和融资机构其实并不多。作为保障性住房重中之重的公租房,目前尚未探索出社会资本参与的有效运营模式,这已经成为阻碍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
由此,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做的是多方位降低公租房投资成本。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快设计公租房建筑标准,针对性设计套型和室内布局,适当提高容积率和降低公共配套标准,同时增加商业配套比例,以真正解决租赁居住需求为导向,同时方便“以商养租”;二是土地出让金要有标准指导,科学合理设计,不能随意定价。
其次是多方面扩展资金来源。根据目前国内的现状和条件,笔者认为有几个方面可多做些努力。
可适当进行先租后售。尤其在新建城区的公租房可以更多尝试“先租后售”,新建的公租房20~30年应可自由上市转让,这样将可以比较有效地吸引社会长期资金。
应积极争取保险资金。保险资金的低成本来源和其要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非常契合公租房项目的现金流结构。目前保监会也在大力推进保险债权计划,鼓励各保险机构对于保障房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该笔金额保守估计超过6000亿元。
鼓励直接融资。政府应积极推进对公租房的直接融资,以各大城建集团为母体,以公租房项目为基础,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也可以通过发行银行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多种形式的债务融资手段。
实施资产证券化。以公租房项目的自身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实行资产打包,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者。
更多地获取离岸人民币资金的支持。目前,离岸人民币资金对于收益的需求远远低于在岸资金,且离岸人民币资金贷款成本为3%左右。随着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的开放,公租房项目可以更多吸引离岸人民币资金投资该项目。
提供可转让的税收减免额度。可以借鉴美国低收入住房税收抵扣项目的成功经验,向公租房投资方提供与投资额度等比例的所得税抵扣额度,允许其上市交易,转让给需要减税额度的公司。
同时,虽然政府需要积极创造优惠条件来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公租房,但也需要鼓励社会资本克服短视的市场行为。笔者通过模型研究发现,公租房运营时间越长,租金下降空间越大,越有成本竞争优势。公租房的长期存在有利于稳定私人租房市场租金,降低城市商业运营成本。为此应该避免过多的“先租后售”。政府应该创造条件鼓励一部分非营利性社会资本愿意长期持有和运营公租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