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多家基金公司的机构部已收到通知,如果从事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书面报告、决策文件及承诺函、可行性报告、制度文本及系统说明、组织架构及专业团队说明等。基金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保险资金针对基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选秀”全面铺开。据市场机构有关数据分析,33家基金公司有望入围。
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将逐步从公募基金淡出,更多采用委托基金专户投资的形式,其好处是管理费更低,仓位和投资策略灵活。
根据7月23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委托投资,除符合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接受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共有33家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余额超过100亿元。这意味着,在现有68家基金公司中,仅有不到半数的公司有获得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的资格,众多小型基金公司将被排除在外。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3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2.44万亿元,社保基金委托4000多亿元,企业年金1000亿元,专户委托1000亿元。保险公司对基金公司的委托投资,将成为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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