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6日在其网站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对于部分“现金奶牛”,交易所将在再融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该《指引》将在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不分红或滥分红都要规范
上交所在回答记者问时指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途径,是增强股票市场长期投资吸引力的必要条件。“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与公积金等长期资金需要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可以提高股票市场对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与公积金等长期资金的吸引力,增加长期资金入市规模与投资比重。”上交所指出。而且对企业自身来看,现金分红可以减少公司内部人可支配的现金流,抑制盲目的投资扩张,促进公司资金的合理配置。
数据显示,近几年A股上市公司分红意识逐步增强,以沪市为例(下同),2011年派发现金红包就达4720亿元。而且整体股息率也连续上升。如果以年末的收盘价计算,2009~2011年上市公司平均股息率分别为0.85%、0.94%和1.49%。多家权重公司的股息率跑赢银行定期存款收益,其中,股息率超过3%的上市公司52家,超过5%的公司14家,连续三年均超过3%的公司5家。
但市场对部分上市公司的分红预期依然不明确,股利支付率低于市场预期。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有347家,仅占上市满三年企业的40%。沪市有20家上市时间超过十年的公司从未发放过现金红利,公用事业与工业类等比较成熟且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与此同时,还有一部分IPO公司刚上市就滥分红。因此,上交所表示,下一步,需要对这些可能涉嫌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不当的高送转等行为进行规范。
上市公司可选四种分红套餐
记者对比发现,《指引》还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四套分红方案选择。而且上市公司分红现金红利与当年净资产之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四套分红方案分别是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和剩余股利政策。同时,上交所还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如鼓励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在计算相关比例时与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予以考量,适用相应的鼓励性措施。而且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
不过,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并非强制公司分红,“严格意义上来说,利润分配事项属于上市公司自治范畴,交易所并不会对其进行强制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股市投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现金红利,二是资本利得。现金红利是一种基础性收益,有利于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而资本利得则是额外收益,容易刺激短炒和投机。因此,鼓励现金分红,将会引导投资者更关注公司业绩及分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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