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指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典当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的监管。加大对财务报表中应收及应付款项的核查。
根据文件,未来对典当的监管重点将放在加强典当企业与其股东的资金往来监控、加强对股票等财产权利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要重点对非法集资、超范围经营、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故意收当赃物、违规办理股票典当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纠正、处理。
《规定》指出,地市级商务部门应监控本行政区域内典当企业的资金流向。
另外,要加强对股票等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监督管理。禁止和预防典当行违规融资参与上市股票炒作,或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资金。禁止以证券交易账户资产为质押的股票典当业务。重点加强典当企业与其股东的资金往来监控。禁止典当行向股东借款、典当行股东以典当行名义为自己招揽业务、股东利用典当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推出有利于规范典当行业务操作,强化典当资金流向,保障典当行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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