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发展迅速,今年来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但是融资租赁制度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融资租赁业经常是短负债长资产,期限错配,有时候会遇到利率风险,这是融资租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围绕期限错配问题,融资租赁业现在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也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探索。专家指出在探索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严格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开放大额存款业务,即根据审核发放的牌照区别对待。由于持有金融牌照的公司受到了严格监管,应该在金融市场适当放开。对于金融系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可以不完全依赖于贷款母公司大股东的贷款,能够增加资金来源的相对独立性,把融资租赁业务做成贷款的倾向也可能得到改观。
第二,所有的融资租赁公司发债融资的时候应该坚持金融机构的发债标准,即如果享受金融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那么在所有行为上都要秉承金融行业的制度。这样不管是否具有金融牌照,都应该按照金融机构的发债标准。此外,在制度上应该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制,公众金融机构由“一行三会”中央监管机构进行监管,非公众金融机构放到省级监管,建立中央和省两级金融监管体制。
第三,资产证券化要有一定的风险留存,防范道德风险,即在谋求资金来源的时候,明确一些理念和观念。信托计划、发行资产票据进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是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和值得探索的道路,但在这当中应该适当的约束,否则会酿成巨大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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