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近日,央行发布的2012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贷款余额5330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贷款1414亿元。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安徽省依然是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增幅较大的前三省份。
迅雷般发展的小贷公司
日前,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璞就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近6000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近1500亿元,相当于一个中型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自2005年开启小额信贷公司试点以来,截至2011年底已突破4000家,已经遍及全国各省区。经过了近7年时间的发展,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总数量持续上升,随着业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的影响力逐步增强,有效引导和鼓励了一部分民间资本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并且逐渐成为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补充力量,为服务“三农”、破解银行的信贷盲区做出了贡献,有效的缓解了一部分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小贷公司于中小企业功不可没
放眼当前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经济环境,存在着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国内经济运行中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为缓解中小企业难题,大力推进民间资本、产业资本向资本金融市场转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小额贷款公司随之应运而生。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存货大量增加,导致流动资金困难,资金链存在一定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恰好弥补了中小企业资金流断裂的危险,对于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的最大竞争优势是抵押条件灵活多变。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可以提供最常见的房产抵押,更可以在保证风险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商品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订单贷款、股权质押等多种灵活的贷款方式。大多数不具备银行贷款资格的小企业,他们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却缺少固定的抵(质)押物。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各种灵活的抵(质)押贷款方式,主动承担较高的贷款风险,并通过监管资金流向把控信贷风险,为企业及时“输血”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也日渐探索出了一条与银行合作的发展模式。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灵活的借贷模式为中小企业放款,把中小企业逐渐培养成为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客户资源。为企业放贷的时候,小额贷款公司要求企业在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和相关结算业务,为银行增添中间收入的同时也方便小额贷款公司全程监管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有利于把控贷款风险。通过这样的合作,既方便了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客户资源,又为银行积蓄客户的做好前期工作,实现共赢。
促进小贷公司发展的良方
小额贷款公司的前途是光明的,但是发展过程是曲折的,存在着很多问题,如融资能力有限、业务范围受困、门槛低而“长不大”、贷款额度难以满足企业需求、税收成本高、企业的信用查询不便、信贷人才素质不高……这些缺点一度困扰着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使这一新型的融资服务机构发展陷入了尴尬的局面。
小额贷款公司因其自身性质的特殊性、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和客观环境的非兼容性,成长过程所面临诸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以下方法可供参考。
(一)结合自身特色,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运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逐年适当放宽其融资比例,或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给予差别对待。给予融资优惠利率,放松利率管制。同时建立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平台,完善借款对接机制,利用金融机构的充足资金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增资控股增加资本金。另外地方政府也可以注入一部份农村扶贫资金、支农资金,以委托放款的方式,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规模。
(二)对小贷公司提供政策和税收优惠支持。对信贷投放支持“三农”达到一定比例的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与农村金融机构同样的财税政策,并允许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鼓励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对没有立足于服务“三农”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予支持,从而引导其回到服务“三农”的正确轨道。
(三)加强与征信系统对接,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在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加强地方公司间交流与信息共享外,还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的客户信用信息。适时将小额信贷公司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审贷效率,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与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风险共担。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经过财政审核认定属于小额贷款公司尽职的,可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四)实施合理监管,适时降低对小贷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的门槛。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民间资金办银行还存在种种疑虑和担忧。以银监部门为监管的主管机关,人行、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部门进一步制定适应村镇银行特点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力量,减少行政干预,积极促成小贷公司升级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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