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浙江温州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诞生,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也参与其中。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去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浙政办发〔2011〕95号)的精神,该公司就积极备战这个业务了。今年3月份,温州成为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之后,该公司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这也是保险业积极参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该人士说。
由于这个保险存在一定的风险,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在选择客户时,会跟合作的银行一起,采用“审慎原则”。
据襄阳金融超市编辑获悉,这个保险的“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即贷款人)连续三个月完全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借款合同》到期后30日投保人仍未履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即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和相关担保人进行追偿后,对于不足以清偿投保人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剩余部分,保险人按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约定负责赔偿70%的贷款本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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