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的尸体拖到床边,床底的空间刚好能容下一个人,我把她塞进去,又拉过床边的被子,盖在床底的缝隙上——这样就算有人进来,不掀开被子,也不会发现床底下藏着人。做完这些,我才敢直起腰,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贴在工装上,凉得像冰。
接下来该清理现场了。我先去卫生间找拖把,那是个掉了毛的旧拖把,杆上还缠着几根头发。我用拖把反复拖擦地板上的水渍,拖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地面看不出任何潮湿的痕迹,才把拖把放回卫生间,特意摆回原来的角度,假装没人动过。然后我走到床头柜前,拉开抽屉,里面放着她的手机和钱包,手机是个旧款的诺基亚,屏幕上还贴着张卡通贴纸;钱包是红色的,上面绣着“福”字,我打开看了看,里面有两百块现金,还有几张超市的小票。我把手机和钱包都装进黑色塑料袋,心里盘算着:拿点钱,再把现场弄乱点,警察肯定会以为是抢劫杀人,这样就能把他们引到错的方向。
我又检查了一遍屋里的东西,撬棍和乳胶手套都塞进帆布包,窗户也重新关好,锁扣轻轻扣上,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出被撬过的痕迹。最后,我从帆布包里掏出84消毒液,对着地板、沙发和床头柜喷了一遍,刺鼻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呛得我咳嗽,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不敢停,又对着门把手喷了两下,生怕留下指纹或纤维,直到屋里的每个角落都飘着消毒液的味道,才敢停下。
我走到窗边,又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巷子里静悄悄的,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我爬上窗户,沿着水管慢慢往下爬,脚刚落地,就赶紧往废品站跑,帆布包撞在腿上,发出“砰砰”的轻响。骑上摩的后,我没直接回家,而是绕到开发区的下水道口,那里的井盖坏了个洞,我把装着手机的黑色塑料袋从洞里塞进去,听着塑料袋落地的“哗啦”声,才敢骑车离开——我怕警察会通过手机定位找到我,这样扔进去,就算他们找到手机,也查不出是谁扔的。
回到平房时,已经是半夜了。我把工装裤脱下来,泡在盆里,倒了半瓶84消毒液,水瞬间变成了淡蓝色,泡沫顺着盆沿往下流,滴在水泥地上,留下一道道白色的痕迹。撬棍我没敢留在家里,第二天一早,我骑着摩的去了之前干活的工地,把撬棍藏在仓库的一堆钢筋后面,那里堆着很多废弃的工具,没人会注意到多了一根撬棍。
晚上,我从王芳的钱包里拿出十块钱,去巷口的小卖部买了瓶二锅头,就着昨天剩下的面包喝了起来。酒很烈,烧得喉咙发疼,可我还是一口接一口地喝,想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压下去。喝到一半,我掏出她的身份证,照片上的她还在笑,可一想到她那天在理发店,我问能不能便宜点染头发,她翻着白眼说“没钱就别染,染坏了我可不管”,我就觉得心里的火又烧了起来。我把身份证撕成碎片,一片一片扔进煤炉里,看着那些碎片在火苗里卷曲、变黑,最后变成灰烬,心里才稍微舒服点。
酒喝到半夜,我晕乎乎地趴在桌上,觉得这次做得比之前都好——伪造了抢劫现场,又清理了痕迹,警察肯定找不到我。可迷迷糊糊中,我又想起了砖窑路的那个姑娘,想起了河堤边的李小燕,还有杂物间的陈婷,她们的脸在我脑子里混在一起,有时候会分不清谁是谁,只记得她们都曾用那种看不起的眼神看过我。我甩了甩头,想把那些念头赶走,嘴里喃喃地说:“她们都该杀,谁让她们看不起我……”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满是酒渍的桌面上。我被巷口的喧闹声吵醒,爬起来走到窗边,撩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几个邻居围在一起,小声议论着什么,我竖起耳朵听,只听到“开发区”“死人了”几个字,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缩回屋里,再也不敢往外看。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早上,王芳的同事小张联系不上她,就去出租屋找她。小张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她试着推了推门,门居然没锁。走进屋里,电视还开着,播放着早间新闻,桌上的外卖盒翻在一边,米饭撒了一地。小张喊了几声王芳的名字,没人答应,她走到床边,想掀开被子找一找,结果看到床底露出一只粉色的袖子,那是王芳睡衣的颜色。小张吓得尖叫起来,连滚带爬地跑出屋,掏出手机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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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团队很快就到了。警车停在出租屋楼下,红色的警灯闪个不停,吸引了不少人围观。秦风穿着黑色警服,眉头皱得紧紧的,让辅警把围观的人拦在警戒线外,不让任何人靠近。李佳戴着口罩和手套,蹲在床底,小心翼翼地把王芳的尸体抬出来,她的手指轻轻拂过王芳颈部的勒痕,动作很轻,像是怕碰坏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