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自然人)发放的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其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车位、购买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出国留学、子女婚嫁、医疗保健、购买大额人寿保险等个人生活消费。贷款额度:商品住房、自建房抵押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但以唯一住所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贷款期限: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含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我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1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2、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3、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支付规定的首付款; 4、能提供农行行认可的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方式; 5、符合资信评级条件和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