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以下企业不得作为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 (一)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或业务下滑导致规模缩小的企业。 (三)达不到农发行规定的相关行业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 贷款种类 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需提供企业及所属人的相关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