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途。 粮棉油收购。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省(市、区)内粮棉油收购市场收购,并在本地储存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籽棉、皮棉(仅限于新疆兵团所属企业)、油菜籽、花生等合理资金需求。能够落实符合总行规定的第三方监管的,可不受储存地限制。凡经省级(含)以上政府认定的当地大宗粮油品种,经总行批准后,也可纳入收购支持范围。
办理该贷款需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准政策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