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常见疑问解答
一、贷款的学生在毕业时需办理哪些离校前的手续?
答: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等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后办理展期手续。
二、我已落实工作,并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联系哪个部门进行还款手续的办理?
答:如需还款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登陆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在每个月的1日至10日申请提前还款,并在20日前把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
三、在什么情况下将会停止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答: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1、贷款学生不能按要求提供贷款所需证明材料的;
2、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3、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4、贷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四、在校期间贷款学生如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怎么办?
答: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需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贴息起止日期不变,按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提前还款的,应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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